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

JavaScript練習筆記(1)

What is Javascript?
根據Wikipedia對於JavaScript的定義:"JavaScript是一種廣泛用於客戶端Web開發的腳本語言,常用來給HTML網頁添加動態功能,比如響應使用者的各種操作。它最初由網景公司的Brendan Eich設計,是一種動態、弱型式、基於原型的語言,內建支援類。以它為基礎,制定了ECMAScript標準。"

您也應該知道,其實Javascript與Java是沒有任何關係的。Javascript最早是Netscape的Brendan Eich所開發的;後來的歷史我並不清楚,最後則又被SUN給買去。"JavaScript最初的確是受Java啟發而開始設計的,而且設計的目的之一就是「看上去像Java」[2],因此語法上有很多類似之處,許多名稱和命名規範也借自Java。"

就我自己認為,Javascript包涵了物件化與非物件化的撰寫風格,想要踏入真正純物件化程式語言的世界(例如java),可以先從javascript感覺那一點點味道。
另外,JavaScript與JScript是不同的喔!JScript是微軟為了對抗JavaScript所開發的,副檔名也取為.js。

初試啼聲

  1. 欲在網頁裡使用javascript,必須網頁內宣告,例如:

    結果會產生:


    利用document.write()將內容寫入網頁。

  2. 你也可以把javascript分開乘另一個檔案,只要用src導入即可:


  3. 你也可以在javascript內使用html語法:

    結果會產生:
    需注意html的語法要包在" "裡面,在外面接受的就是javascript的語法喔!


  4. 如果你熟悉程式語言的話,沒有用{ }控制區塊是很痛苦的,幸好javascript也有區塊的功能:

    結果會產生:

    請以";"作為該script statement的結尾,養成好習慣。另外JavaScript也利用//作為單行註解,利用/*...*/作為多行註解,


  5. JavaScript未必只能在body內宣告。你可以把他宣告在<head>裡,並且在<body>內呼叫javascript的方法:

  6. 因為是宣告在<head>裡,所以這裡看不出效果。利用function宣告一個方法;在這裡我習慣採用JavaBeans的命名方式,方法採用camel case命名方式,並且在html的body內利用onload叫出此自訂方法。

  7. JavaScript使用變數可說相當單純,不用宣告變數的類別;但你還是需要知道他是有類別的區分的:


    結果會是:

    利用+作為串接符號,真是很方便。


  8. 更多變數混用並疊加:


    結果會是:


    可以進行字串相接,也可以作浮點數運算。注意他雖然是script language,但定義變數名稱,變數以及指派運算子"="的中間都可以有空格。
    方法內直接填寫變數名稱會印出變數,如果用" "包住則變成字串,請注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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